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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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餐太糟糕了,选择少不算还不是自助。只有油条还能吃吃。牛奶是奶粉冲的,豆浆也是粉冲出来的。房间够大,毛巾太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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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林市中心最好的精品酒店,住过很多次。特别喜欢里面摆设的老物件和老照片。六小件是欧舒丹,这在桂林已经十分难得。在榕湖旁,湖景房正好可以看到榕湖 桂湖的景观,非常惬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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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评分很高,我们10/1到的,住两晚!微笑服务没有遇到,就算在走廊与工作人员相遇也是木着脸--前台也是一副高冷脸!哎,难道都不开心……